2026年1月27日,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黄某某收到最后一笔还款,金某拖欠近十年的70万元欠款终于全额还清。这起历时多年的债务纠纷在检察环节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事情源于2014年,金某向黄某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因金某公司经营不善破产,借款逾期未还。黄某某遂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无法找到金某本人,法院依法缺席判决金某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金某未主动履行,黄某某于2020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金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2023年5月,双方达成一份长达六年的分期还款《执行和解协议》,但金某仍未按约履行,致使执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期间,金某于2020年7月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并在随后三年间进行大额资金交易,累计收支达94万余元,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5年8月7日,案件移送至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简单地一诉了之,固然可以追究金某的刑事责任,但黄某某的欠款问题难以得到实质性解决,矛盾还可能进一步激化。”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检察官多次提讯金某,耐心听取其意见和困难,并结合案情,向其详细阐释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认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所能获得的法律从宽政策,敦促其迷途知返,正视法律责任。同时,检察官也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黄某某沟通,了解其诉求,通报案件进展,搭建双方沟通的桥梁。
“公司倒闭后我确实没有钱,那张卡的流水是我哥厂里招待、采购等的支出。我正在努力筹款,是真心想好好解决这个问题的。”在检察官持续、深入的释法说理和教育感召下,金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所在,其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从最初的消极对抗转变为积极寻求解决途径。
2026年1月27日,在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金某将拖欠黄某某近十年的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20万元,共计70万元,分多次足额归还。面对金某真诚的悔罪态度和全额履行的实际行动,黄某某多年的心结终于解开,当场出具了谅解书,对金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这起跨度近十年的债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