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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取证我在岗” 司法警察的“现场日记”

【字号:    】        时间:2026-01-19      

  “这里需要司法警察配合检察官到现场调查取证。”近日,茅箭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接到任务,协助检察官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的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
  

 

  案件起因于2025年6月4日,因摩托车和行人在某小区入口处通行时产生纠纷,导致一人轻伤。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案件材料对现场细节记载不明,可能影响事实认定。为确保精准监督,检察官决定启动现场勘查,并依据联动机制,申请司法警察大队协助。
  
  勘查现场,司法警察协助检察官迅速划定警戒区域,精准操作仪器测量通道坡度、宽度及车辆尺寸,还原案发实况,同步录音录像固定证据,并全程协助制作勘查笔录,严谨核对、固定证据链条,协助检察官厘清案件关键事实。
  此次行动,是茅箭区检察院推动司法警察职能从“被动值守”向“主动参与”延伸的有效探索。近年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主动融入“四大检察”监督办案,通过押解、看管、提审、协助办理认罪认罚案件、配合办案取证等履职方式,成为检察办案的“得力助手”,切实当好刑事检察的“安全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助理员”。下一步,司法警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强与各个业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交流,积极拓展警务履职空间,在履职途径上有所创新,促使司法警察工作在转型中发展完善,尽快实现由过去单一履职、被动履职,向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复合型、全程和全面履职转变,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