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公益路,步履皆为民。站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十周年的历史坐标回望,那些藏在民生细微处的坚守与担当,远比宏大的叙事更动人心魄。当我们办理的“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诉十堰市某局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典型案例时,作为承办检察官,此案从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诉前程序到提起诉讼、庭审交锋直至整改落实的完整历程,让我深刻读懂:公益诉讼的力量,从来不在喧嚣的声量里,而在为万千群众筑牢权益防线的每一步深耕中。
循线深挖 主动回应
2023年6月,一篇《“新国标”实施后,快递面单个人信息仍在“裸奔”》的媒体报道,将看似平常的快递面单问题由幕后摆到了台前。姓名、电话、详细住址在方寸快递面单上一览无余,这一“小细节”背后,藏着个人信息泄露的“大隐患”。
我们主动介入,将媒体的“社会之问”转化为检察监督的“履职之问”。通过深入研究法律法规,明确十堰市某局作为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监督企业采取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的法定监管职责;同时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提请十堰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筑牢办案程序基础。
2023年6月28日,我们依法对这起案件立案调查。我带领办案团队针对快递面单线索,从违法可能性、可调查性、监督价值三维度评估,跑遍辖区内的快递驿站、物流园区,逐一对快递面单处理情况核实,发现半数以上快递企业未落实去标识化要求,也无信息安全提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精准发力 系统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核心是督促依法行政,检察建议为诉前监督手段,诉讼为最后刚性防线。6月30日,我们向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整改。同年8月,某局回复称已通过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推进整改。但公益诉讼的核心是解决实际问题,而非停留在程序闭环,收到回复后,我们立即开展二次实地核查,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未真正消除。
2023年9月25日,我们以某局为被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求判令其依法全面履职。庭审中,行政机关以“已约谈履职、企业设备受限、运单标准非强制”为由辩解,我们则明确:违法行为持续、公益受损未消除时,仅约谈未查处即为履职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去标识化的要求是刚性规定,企业设备问题不能成为行政怠职的借口。法院最终采纳检察建议,判决该局继续履职。在跟进监督下,某局对24家快递企业全面排查,查处8起违法行为,协调推动企业设备升级,并在全市推广隐私运单,实现电话隐去六位、地址仅留楼栋的加密保护。
鉴往知来 知行合一
2024年3月,我们进行了“回头看”确认,城区快递企业均已实现面单加密去标识化,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彻底消除。那一刻,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该案先后入选湖北省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两高”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十大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湖北实践十周年典型案例。
这些认可既是荣誉,更是鞭策。回顾办案历程,深刻体会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价值与力量,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于细微处发现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真问题,以可触可感的整改实效回应关切;在于恪守依法治理原则,于精准中厘清监督对象与法律依据;在于彰显公益诉讼担当,于诉的确认中维护法治权威与公共利益;在于追求诉源治理效能,于办案延伸中推动行业整治与长效常治。
从守护生态环境的净土蓝天,到捍卫食药安全的坚固防线,从筑牢妇女权益的避风港湾,到铺就特定群体关爱的无碍坦途... ...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背后都是民声民意的回应。从民生“小问题”发现“大公益”,对“纸面整改”敢于用诉,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理念,让细微民生痛点成为公益诉讼保护重点,正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初心所在。
公益诉讼之路,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未来,我们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办好每起案件,让法治温度浸润民生细节,用检察力量守护公共利益,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