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晗)2024年6月,十堰市茅箭区检察院与茅箭区总工会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配合机制的意见》,双方全面加强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双方及时通报、交换、共享工作信息。
10月23日上午,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在与工会信息常态化共享的过程中,发现了王某追索劳动报酬的线索。检察官当即对线索进行开展线索初查,发现2021至2024年,王某在某公司务工,该公司拖欠王某工资共计31417元,王某多次讨要未果,遂拟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10月23日下午,承办检察官立即着手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劳动者诉求,同时积极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进行反复协调、释法说理。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所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约定双方当事人于第二天上午在区法院的劳动争议诉讼调解对接室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期间,检察院和工会工作人员一边做好双方的情绪疏导工作,一边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诉求和给付能力,提出矛盾化解可行性建议。经过两个小时的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当场支付劳动报酬4000余元,余下的部分将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分期履行完毕。
“支持起诉不是目的,而是工具,帮助劳动者拿到‘血汗钱’才是办案根本目的。”承办检察官说道。
检察机关为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充分展现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司法情怀,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民事检察部门始终秉持民生无小事的办案理念,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