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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你常去的市场换灯了吗?

【字号:    】        时间:2023-12-12      

   本网讯(通讯员 郭涵洋)你购买的肉类、果蔬、水产品,新鲜吗?你眼中看到的鲜亮是你以为的鲜亮吗?你在采购食品时,有没有被一排排暖红色的灯光晃了眼?购买的生鲜产品在当时的灯光环境下看着很新鲜,回家后却像“卸了妆”?今天,和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一起去了解那些“新鲜”事儿。

  12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之际,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生鲜灯”治理专项监督行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前往辖区部分市场、超市开展调查,调查发现部分肉类零售摊位、蔬菜摊位、水产摊位目前仍未弃用“生鲜灯”。 

  今年12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检察干警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针对商家的疑虑进行现场释法说理,推动相关商家“生鲜灯”更换行动落地落实,以强弱适宜的光源,还原食品本来面目。 

  “生鲜摊位上的‘生鲜灯’不见了,肉类的新鲜程度一眼就能看出来,买着也更加放心了。”在已全部弃用“生鲜灯”的商超内,正在购买肉品的群众向检察官说道。 

  下一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以各类超市、农贸市场等肉类及熟食经营场所为重点,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整治查处使用“生鲜灯”进行销售不合格肉类、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还生鲜农产品“本色”,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合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