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离异多年,母亲患病,未成年的孩子在一起人身伤害案中遭受了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伤害。可作为单亲母亲,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张芳,无力承担医疗费用,面对困境只能是手足无措。在了解到张芳母子的实际情况后,茅箭区检察院通过司法救助线索内部流转,主动对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为张芳母子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后,茅箭区检察院又按照“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要求,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工作目标,就张芳母子的就业、教育等问题,与茅箭区妇联主动取得联系,协同对母子开展多方救助。
回忆起案发初期的绝望处境,张芳难掩泪水:“当时我母亲重病,孩子又出了事,检察院主动找到我说可以申请司法救助金,真的是救了我的命啊”。看着这每一刀都注入了张芳母子感情的纸雕作品,检察官刘飞的心中也是心潮澎湃。
在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12309中国检察网网络信访、内部案件管理系统等渠道,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系妇女的案件,筛查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时,为确保信息保密,保障困难妇女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茅箭区检察院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设置了专门通道,安排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0日内就将救助金发放到位。据悉,仅去年3月以来,茅箭区检察院已经为4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
下一步,茅箭区检察院将积极运用检察大数据,与妇联等部门加强合作,对困难妇女数据与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的被害人信息进行比对,高效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同时主动告知困难妇女救助权利、主动协助备齐材料、主动调查核实情况,并在救助金发放上做到从快审查、从快审批、从快发放,为困难妇女提供更加高效的司法救助及多维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