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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检察: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拉练“认罪认罚”专场会议精神

【字号:    】        时间:2022-03-17      

   本网讯(通讯员 郭涵洋)3月14日下午,围绕全市检察机关“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业务质效研判拉练“认罪认罚”专场会议提出的“七个强化”要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和全体干警大会,进一步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会议强调:

 

  让核心数据推动层层落实 

  不断加强和改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五项核心数据实行“月通报、季分析”,明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标任务、将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数量等作为考核标准,增强全体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层层抓落实。对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及未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案件,检察官向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逐案说明理由,确保“依法适用、应用尽用”。 

  让制度优势入耳入眼入心 

  从源头上夯实证据基础,增强自愿认罪认罚的支撑性。在侦查阶段,通过提前介入机制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全面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准确把握案件定性,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增强认罪认罚程序的权威性,把犯罪嫌疑人息诉服判的关口提前。在各诉讼阶段,检察官要充分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始终,确保嫌疑人自愿自主地进行认罪认罚,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让权利保障全面细致深入 

  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权为切入点,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嫌疑人“攻守同盟”的瓦解作用。积极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协商,加强对值班律师的业务培训,细化值班律师有效参与规则,优化值班律师服务成效。检察官通过与辩护人就案件定性、具体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共同进行深入分析、沟通,取得辩护人的理解与支持。由辩护人在承办检察官前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的基础上,从辩护人角度鼓励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促使犯罪嫌疑人转变对抗态度。 

  以更优办案效果回应群众期待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诉讼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部署。要从更有利于准确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的角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处理。更加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合法性、真实性,强化自我监督、规范检察办案,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