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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在头顶上的“定时炸弹”被拆除了

【字号:    】        时间:2023-07-14      

  本网讯(通讯员 王静雯)7月8日,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辖区某工地内塔式起重机器(以下简称塔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闲置塔吊已按要求拆除,相关单位依法、及时、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了“诉前”整治效果,守护了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5月初,区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某工地内放置着3台塔吊,因工程“烂尾”,于2017年停工至今,3台塔吊已闲置许久,一直未拆除也未进行维护,机器表面已经严重腐蚀生锈,部分金属结构、连接处也是锈迹斑斑,有松动的迹象。有一塔吊机臂常年悬停在空中约60余米处,还有一台机臂超出工程管控范围,起重臂横停在公共道路上空,吊钩下方随风摇摆,幅度较大,既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也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直接威胁到城区公共安全和交通道路安全。 

  “该路段人员密集、交通往来频繁,两边还有不少临时停靠的车辆,这几个塔吊就像“定时炸弹”,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获悉线索后,区院立即启动提前介入程序,开展全面调查核实。通过查阅档案,确定了塔吊的相关资质和运行年限,针对工地管理权属问题,前往多个单位走访了解,核查文件资料。 

  5月22日,针对排查的问题,茅箭区检察院向城乡建设、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分别发出了关于公共安全和交通道路安全的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安排部署,扩大排查范围,对辖区闲置塔吊进行依法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类似问题“零”出现。 

  “目前,在各方努力下,闲置塔吊均已拆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整改到位了。”收到检察建议后,涉事行政机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督促整改工作,通过挂号信、集中约谈、协调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各方共同协调,邀请专家实地勘查,定下拆除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由专业拆除队逐一拆除。 

  近年来,区院坚持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和治理效能,紧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强化法律监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守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心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