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刑事和解+亲职教育 照亮迷途少年“返航”路

【字号:    】        时间:2020-07-31      

  本网讯(通讯员  王静雯)“看在都还是孩子的份上,我愿意跟你们和解……希望你们的孩子能够吸取教训,重新做人。”这段如此朴素的话语,是一名未成年被害人的父亲在和解现场,对六名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真心话听了他的话,有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母亲难掩激愧疚之情,默默流下眼泪。 

   

  近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公室依法促成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分别对被害人作出了赔偿,促进双方有效化解矛盾。 

  原来,被害人小家曾与犯罪嫌疑人小乐、小勇发生矛盾,2020年初,小家和小乐等人在十堰偶遇,因害怕小家“找人”报复,小乐伙同小勇、小江、小广、小良、阿霞五人预谋对小家进行报复殴打。 

  “我用手机发消息,假装对小家‘有意思’,把他骗过来……”2020年1月7日凌晨,在小乐授意下,阿霞使用手机将小家诱骗至某宾馆后院,小江、小乐、小勇、小广对小家拳打脚踢,甚至使用木棒、皮带殴打。因担心动静太大不安全,小江等人又将小家带至宾馆房间继续殴打。后经鉴定,小家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据统计,小江不仅从小家处抢走手机,还以小家的名义从小家的朋友处借款500元,连同小家支付宝内原有的270元,共计770元,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小乐以借戴几天为由,抢走小家的一块黑色手表。当日中午,小乐等人将小家的手机变卖,赃款750元被挥霍一空。 

  事发个月双方一直未达成和解。茅箭区检察院受案后,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时,发现小家的父亲情绪非常激动,对小江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对孩子的伤害进行积极道歉赔偿一事,一直耿耿于怀,虽然对赔偿数额没有过高要求,但对于双方是否能达成协议的态度非常消极。 

   

  “我是开大车的,停车一个小时就得出不少钱,更别提往返的路费和油费了,哎,我们家也不富裕,哪想得到会出这样的事儿!”被害人小家的父亲一直在外地打工,因为此事,每每往返两省之间,需要跨越数百公里。与检察官联系时,小家的父亲表达了诉求,“不是说一定要他们赔个倾家荡产,没那么严重,动手打人的就多赔点,没动手的就少赔点,我就是想让孩子心里好受些,也挽回一些我们家的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检察官首先对双方分别进行劝解和疏导,积极化解双方的抵触情绪,之后,又将双方召集在一起,从“情、理、法”角度开展释法说理。经多次联系,双方终于商定,在区院的主持下,于2020年7月27日见面协商赔偿事宜。 

   

  和解会上,检察官向各方讲述了签署谅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强调该案不是“赔钱事了”,后续还是需要家长加强监管 

  “小江做了错事,我们做父母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我们平时疏于管教,真是对不起小家,也对不起你们。”小江的母亲听了检察官的话后,惭愧地说道。 

  最终,双方在承办检察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终于和解,达成了赔偿协议,六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也一次性将赔偿款交到了被害人家属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为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走向人生正轨,和解会后,针对六名未成年人的情况,检察官对其家长进行亲职教育。 

  “近年来,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家长角色的缺位和家庭教育的缺失是许多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一直在探索通过亲职教育的方式对有需要的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实施专门性的教育,增强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技能。”承办检察官表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依靠。一个充满关爱的原生家庭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过亲职教育,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们也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履行好监护的责任,会在正确理解孩子、学会控制情绪、适时表达感情等方面加强亲子沟通,加大对孩子的教育与管护,积极营造更好的家庭氛围。 

  小家大国,国育万家!家庭承担着抚养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能,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一直以来,茅箭区检察院未检办公室着力打造有温度的未检工作,不断延伸检察职能,用爱与执着点亮希望的灯塔,为“迷途少年”照亮返航之路。近年来,区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一方面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注重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加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回归社会的进程;另一方面,区院也不断深化涉罪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工作,积极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广泛搭建合作平台,引入社会优秀亲子教育资源,不断完善跟踪回访考评机制,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上人物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