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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黑车运营恶势力团伙被打掉了!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8人恶势力团伙提起公诉

【字号:    】        时间:2020-07-17      

   本网讯通讯员(王竹筠)拉客“镇场”分工明确、向黑车司机“黑吃黑”:强收保护费、对不服者殴打威胁……7月16日,由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等8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一案在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12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等8人在十堰市火车站周边非法运营车辆过程中,逐渐纠集形成具有相对固定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为树立“威信”,牟取非法利益,该团伙成员采取滋扰、恐吓、辱骂、拦车、驱赶乘客、举报至运管、聚众造势等手段,向黑车司机收取“人头费”、“保护费”,并对拒绝其收费要求、不服从其管理的司机进行殴打、恐吓。 

  “孙某某拉客不交人头费,坏了我们的‘规矩’,我们就把他举报到运管部门,后来他的车被扣了,还被罚款了”、“洪某某为了不交钱,把乘客领到车站附近上车,我们就赶过去把他车拦下来了,后来还喊人打了他一顿”……这些供述正是出自这个盘踞十堰市火车站多年的恶势力团伙。 

  区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应认定为恶势力,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从早八点开始到下午三点结束,持续近7个小时。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违法犯罪事实,就八人是否是恶势力、案件定性、犯罪金额、八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等重点问题,向法庭出示了大量证据,并进行逐一举证、质证。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