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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个人信息保护!茅箭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案今日开庭审理

【字号:    】        时间:2023-11-20      

  本网讯(通讯员 余硕)11月16日,茅箭区检察院诉十堰市某局未全面履行对辖区快递公司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3年6月20日《十堰晚报》刊文称,“个人信息保护‘新国标’实施后,记者调查发现快递面单个人信息仍在‘裸奔’。”茅箭区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立即组织办案检察官赴十堰市多家快递营业点开展实地走访,对上述线索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明,十堰城区多数寄出和寄入快递面单上,收件人及发件人的姓名、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大多全部显示或部分显示,未按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作隐藏处理,极易致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十堰市某局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的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茅箭区检察院迅速将该案线索向市检察院进行了报告,市检察院经研究,将该案交茅箭区院依法办理,并下发了交办函。

  2023年6月30日,茅箭区检察院依法向十堰市某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辖区内快递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作隐藏处理的情形依法履职。2023年8月28日,十堰市某局书面回复称,该局已对全市快递行业进行排查整顿,现有快递、邮件等均已开始落实加密处理。2023年9月11日,茅箭区检察院再次走访多家快递营业点和十堰市快递物流园区,发现大部分快递企业均未全面落实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依然存在。

  茅箭区检察院认为,十堰市某局经检察建议督促仍未能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快递面单个人信息泄露,致使社会公众利益长期处于受侵害状态。经请示十堰市检察院后,该院于2023年9月21日向茅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法院确认十堰市某局未全面履行对辖区快递公司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十堰市某局对辖区快递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情形依法履职。

  庭审中,茅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被告围绕社会公众利益受损害事实、行政机关是否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开展了举证、质证、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本案中,我们通过媒体发现监督线索,灵活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相关违法主体积极整改,充分体现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茅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查孟达表示。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消除快递面单泄露个人信息隐患,该院于2023年11月初对全市7家快递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快递公司提高认识、加强宣教,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将个人信息保护在企业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