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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字号:    】        时间:2022-01-05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茅箭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着力“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在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中实现检察工作的稳步提升,全力为茅箭打造“一城两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造政治忠诚检察队伍 

  茅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使班子成员与全体干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坚持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寓监督于矛盾化解中,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政治原则贯彻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采取政治轮训、“三会一课”、干部交流座谈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强调不仅从法律上,更要从政治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着力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将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全力参与战疫防汛创文。严格落实区委有关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创文国测等系列安排部署,全力以赴打硬仗、打胜仗。全体干部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下沉社区、奔赴一线,开展知识宣传、隐患排查、灾后重建、卫生防疫、应急值守等各项活动,以“检察蓝”辉映“志愿红”。2名干警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收到有关单位的表扬信,体现了茅箭检察人在非常时期的政治担当。 

  二、优化营商环境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坚决落实区委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区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做法先后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在《检察日报》、湖北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予以登载(播放)。 

  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围绕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扎实落实涉市场主体立案监督等优化营商环境7个小专项活动,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现涉市场主体案件“三个当日”的快速流转、优先办理、提速办理。依法办理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案件150人,努力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大力营造包容审慎的司法环境。把企业生存发展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检察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企业“四类人员”不捕21人、不诉35人,全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如2021年3月,在办理湖北华阳汽车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管梁某某危险驾驶案时,在准确把握法律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该公司系新三板上市企业,并被评为十堰市经济开发区突出贡献企业,梁某某自身曾为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并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实际情况,对梁某某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并在企业开展了针对性的法治宣传。 

  持续传递司法检察温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企业走访7次、召开座谈会7次,对企业的相关诉求快速反映,帮助企业完善建章立制,用面对面的检察服务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召开涉营商案件听证会15件(次),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涉营商案件建言献策并予以监督;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防范等宣传资料700余份;探索简化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程序,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协商,共同解决“请假难”问题,制定《茅箭区建立更加适宜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营商环境依法优化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23名社区矫正对象因此而受益。 

  三、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着力维护公共安全。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对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00人。突出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12人,依法打击“黄赌毒”犯罪,起诉83人。共批捕165人,起诉2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10件,追捕16人,追诉1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3件;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衔接,依法起诉职务犯罪3人,并对有关涉案单位开展了检察建议“回头看”;深入推进“纸面服刑”和“违法违规减假暂”专项检察,按照倒查30年的要求,纠正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5件。发现并移送司法办案人员违法违纪线索15条,6名相关司法人员受到了纪委监委的处理。 

  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坚决落实区委《关于加快推行社会治理“24365”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信访80余人次,全部妥善处理,无赴省进京涉检上访。对履职中发现的有关职能部门(机构、组织)制度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加强对集资涉众型金融犯罪类案的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参谋,撰写的论文获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实务创新奖。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印发“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按照小切口和群众直接受益的要求,为民办好实事81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巡视组有关督办非法集资案件精神,起诉电信诈骗犯罪4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类案件61人,追赃挽损687.9万元,帮助人民群众捂好“钱袋子”;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其他检察建议16件,办理了罗某某、韩某某等人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等虚假诉讼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5万元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发现、梳理、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条,立案监督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督促修复受损道路6条立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6件,治理环境污染14处,恢复林地、耕地、水源地200余亩,清除固体废物1万余吨,以检察履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4人,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5人。对1起教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建议法院宣告从业禁止并得到支持。制定《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实施方案》,通过法治进校园、主题开放日等活动,深入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九月以来,35名履新的法治副校长已陆续深入辖区中小学校,为5000余名师生送去法治大礼包,通过检校共建,画好普法同心圆。 

  四、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检察队伍建设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深化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做到服务群众统一窗口、一个平台。智慧检务和阳光检务建设深化推进,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对6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主动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法律文书514份,切实以公开赢公信促公正。人民监督下展现检察担当,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宣传。 

  融合推进政治与业务建设。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5次,健全完善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引导检察人员从政治上把握具体的检察工作和司法个案,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高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在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13.52和4.12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5.84%,既有力惩治了犯罪,又减少了司法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 

  强化阵地建设。立足茅箭检察的角色担当,凸显“以文育人,以文强检”的作用,以茅箭检察文化综合展览馆的建成为标志,大力加强检察文化阵地建设。不仅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也通过陶冶情操营造了对外积极履行检察权,对内塑造检察人员高尚职业操守的良好氛围。 

  回顾2021年的工作情况,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一些小的细节方面还略有疏漏。一是司法理念还需深化。二是检察监督还需加力。三是基础工作还需优化。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需深入。接下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克服自身不足,提高司法检察工作能力。 

  2022年,区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使命,在政治建检上力求再强化在解放思想上力求新突破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力求新业绩,在维护民生民利上力求新实效,在强基固本建设上夯实新基础,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茅箭、法治茅箭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促进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