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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字号:    】        时间:2021-01-19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茅箭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司法能力 

  一是茅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将决策过程置于法治框架内,使班子成员与全体干警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坚持做实行政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寓监督于矛盾化解中,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二是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原文,按照上级院部署要求,坚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落实严管厚爱的重要手段、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重要抓手和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宣讲“两会”精神,党组中心组按规定组织集体学习,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和党组织、党员“双创”活动。 

  三是通过岗位练兵、线上线下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干警参学率达100%。组织开展高检院发布指导典型案例的学习研讨,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抓好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针对队伍青黄不接的问题,加大对新招录检察辅助人员的教育培训,创新“传帮带”培养模式,促使其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二、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区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治理,强化法治担当,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依法保障有序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资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保持我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高精准打击犯罪能力,尤其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坚守法治生命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是全力以赴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打好服务民营经济“主动战”。深刻认识到“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加大力度惩治各类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办理涉及民营经济刑事犯罪13件25人。对涉及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始终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对民营企业负责人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不起诉的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加强与工商联、企业沟通,利用各种渠道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二是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院紧紧围绕中政委部署的“一十百千万”和“六清”行动,精细谋划、高位推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起诉各类黑恶案4件23人。发出检察建议14份,促进行业清源。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突出惩治重点,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涉黑涉恶案件2件11人,有力保护了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区院受理王某某等8人涉恶案件后,迅速介入,审慎办理,及时批捕起诉,案件宣判后,受害单位专程给我院送来了感谢锦旗。 

  是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领域犯罪。茅箭区作为十堰市政治、经济、商业及交通中心,各类刑事案件常年居高不下。今年以来,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相关领域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完善监管机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新理念。 

  四是主动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依法起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7件20人。在办理十堰善林金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金融犯罪转化为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积极投入精准扶贫,依托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应救尽救”,审查办理司法救助案4件,其中涉及贫困户1件。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案5件5人,监督7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执行违法行为。为美丽茅箭添彩。针对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类案件,起诉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在公益诉讼中占比达30%。办理的谢某某滥伐林木案中,通过责令违法行为人补种树木等方式,力求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规制的同时,将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损害最小化。 

  三、维护司法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了涉黑涉恶案件、重大犯罪案件、未检案件、危险驾驶、职务犯罪案件、公益诉讼等6个办案和工作专班,建立起专业化办案团队。 

  二是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了适应新时期犯罪形势变化,在保持对少数严重暴力犯罪和恶性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逐步扩大酌情不起诉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466件549人,件数占比95%,人数占比90%,适用率92%。提出量刑建议495人,法院采纳474人,采纳率95%。值班律师及辩护律师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提供法律帮助283人次。 

  三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对所有案件进行动态监控,发出流程监控口头提示80件次,办案部门均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527件,公开起诉书、不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356件。坚持建用一体,智慧检务建设水平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云提讯、云庭审”方式,提审64件77人,开庭81件112人,远程办案数居全市首位,做法成效被《检察日报》《十堰日报》等媒体转发推介。 

  四是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检律沟通会商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邀请律师参加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听取律师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保障工作。利用智慧检务平台,为律师提供在线预约查询、异地阅卷等智能化服务,受理律师申请事项109次,全部及时予以办理。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纳入案件评查重要内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做到了常态化。 

  五是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我院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以最高检“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11件,发送检察建议8件,取得较好成效。区院一纸检察建议推动市农业农村局的“渔政亮剑”专项行动高效开展,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电鱼行为,维护了城区流域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在办案中自觉做到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受理市、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7人,已起诉6人。对杨某某、陈某某等3名原县级干部提起公诉。 

  全力抓好高检院“两个检察建议”的落实。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组织检察人员深入辖区大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余次,覆盖辖区内学生数千名;向相关部门发出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强制报告检察建议,对涉未从业人员信息摸排率达100%;主动与区公安、卫健、教育等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出台落实从业限制和强制报告制度的措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人。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批捕案件6件15人,不捕1件4人,不捕率25%;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公诉案件7件14人,不起诉2件2人,不诉率28 %;附条件不起诉2件5人,不诉率31%。认真抓好“四号检察建议”落实。以保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为出发点,延伸监督触角,在辖区全面开展“问题窨井盖”专项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抓好整改,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大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全民守法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法治工作宣传。常态化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深化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设,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做到服务群众统一窗口、一个平台。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接受监督评议案件18件。邀请驻市全国人大代表和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审查、庭审,获得监督、赢得支持。邀请区政协委员来院视察指导检察工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健全与区工商联的沟通联合机制,推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协作配合,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在人民监督下展现检察担当,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宣传。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做好法治宣传工作。2020共撰写新闻宣传稿件80余篇,主流纸质媒体发稿18篇(含中央和省级13篇、地市级和区级5篇),网络媒体发稿66篇(含中央和省级30篇、地市级和区级36篇)。大力宣传检察机关重点工作的开展。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服务“六稳”“六保”、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多重艰难复杂任务的考验,依托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最高检两个检察建议、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主题,撰写的通过信息化办案方式,确保办案工作不断档的《“云”提讯,“零接触”》被荆楚网、十堰日报等多家媒体采用;关于落实司法救助工作,体现人文情怀的《湖北茅箭:最美的笑脸》被检察日报采用;关于深入打好扫黑除恶“持久战”的《这个黑车运营恶势力团伙被打掉了!》被湖北省委政法委“长安湖北”采用;关于落实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从业限制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被人民网、检察日报和最高检等采用,得到多方好评。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四大检察”的有力举措、重大成效。努力践行以案释法,做好普法宣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金融安全保驾护航,撰写的《非法吸储9700万余元 二审维持原判》案件宣传稿被正义网、湖北日报等媒体采用;公益诉讼精准发力,减少对环境法益侵害的《修补山上的“天窗”》被正义网、鄂检在线等采用。我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罗某某、杜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件及做法,被王晋检察长在《检察日报》的“大检察官访谈”专访中推介。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先锋周刊”报导。大力宣传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我院紧跟司法改革、检察改革的新部署新进展,紧跟一线检察工作的新实践、新创造,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捕诉一体改革”“司法责任制落实”等主题充分宣传报道了茅箭检察工作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进一步宣传落实高检院“1号检察建议”的做法成效,撰写的《播撒法治阳光,守护“少年的你”》被十堰长安网采用。认真抓好“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问题治理的《茅箭检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守护群众“脚下的安全”》被正义网、十堰长安网等媒体采用,切实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是抓好网络学习,提升理论实践水平。认真抓好落实区院干警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的学习和测试。确保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达90%以上。同时我院始终重视检答网的规范运用,把用好检答网作为检察干警学习提升的重要途径。按时督促全院干警登录学习,确保不落一人,始终保持检答网登陆率100%,从而拓宽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渠道,解决实践中遇到的代表性、普遍性难题,使区院干警在学习、提问中提升理论认识水平与办案能力。 

  回顾2020年的工作情况,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一些小的细节方面还略有疏漏。如: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工作做得还不够深、不够细接下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克服自身不足,提高司法检察工作能力。 

  2021年,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茅箭、法治茅箭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促进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