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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12月30日在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9-12-31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30日在区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着力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我们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基本职责主动对接全区“两区一中心”发展战略和“三大攻坚战”等部署,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积极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助力防范风险,坚持把防范化解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经济、生态环保领域和检察工作、队伍自身重大风险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类犯罪,批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714人,起诉812人,涉案总金额23亿元,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尽可能挽回受害人损失,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依法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主动监督、铁面司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313人,其中依法办理的杨某盗伐林木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主动服务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精准脱贫,促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办理涉农违法犯罪案件5件,依托检察职能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300余万元。建立健全因案致贫、返贫司法救助等制度措施,救助贫困群众8人,避免出现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的发生;定点扶贫工作卓有成效,为驻村捐赠资金20万元,干警帮扶的74户贫困户已按期摘帽,对口帮扶贫困村已整体出列。 

  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快速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平等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规范涉企司法行为,慎重办理涉企案件,尽量降低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秉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护航民企发展的理念,依法办理了某民企股东控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职务侵占罪、不服公安机关撤案决定的申诉案,通过释法和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深入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批捕侵害非公企业权益犯罪3人,起诉3人,坚决杜绝涉企错案,努力为茅箭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动能。 

  二、立足检察职能,助推平安建设 

  我们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切实将保安全护稳定放在第一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2019年,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3420人,决定提起公诉8081040人。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17人,决定不起诉30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49人,依法批捕起诉了“崔某国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李某华交通肇事、李某喜包庇案”等有影响的案件严厉打击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黄赌毒等易发多发犯罪,起诉140人。严惩诈骗、制假售假等骗“血汗钱”、赚“黑心钱”的犯罪分子,依法办理了“李某辉帮助网络信息诈骗案”、“王某春伪造医保诈骗案”。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战果。坚持深挖根治,持续加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力度,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制度,强力推进“破网打伞”,更加注重打财断血,出重拳、下重手,掀起新一轮打击声势。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19人,起诉108人,其中依法办理的十堰市涉案人数、涉及罪名最多的徐某剑39人涉黑案,鄢某19人涉恶犯罪等重大案件,收到良好社会反响。做到深挖彻查,加强对“软暴力”等隐蔽型黑恶势力犯罪的精准识别和打击,监督立案 1人,防止“漏网之鱼”。注重“破网打伞”,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25件,其中王某生涉恶案中,移送的王某栓涉嫌“保护伞”线索,区纪委已进行党纪立案;鄢某武涉恶案中移送的“保护伞”线索,已有一名县公安局副局长被该县纪委监委给予党政纪处分,另一名副局长被立案审查。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既不降格处理,也不拔高凑数。针对黑恶犯罪特点、成因,提出加强管理、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7件,以确保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市扫黑除恶督导组认为茅箭区院站位高、行动快、战果多。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涉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接访,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10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权益的犯罪,依法批捕12起、起诉9起主要针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针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其中在办理徐某剑涉黑涉恶案期间发送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了辖区酒店行业治安环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五进”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治理和解决。 

  三、树牢为民宗旨,抓好“四大检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调整完善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发挥检察职能推法治茅箭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 

  “专业”为导向,做优刑事检察。办理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案件41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引导侦查、审前过滤、诉讼监督力度,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9人,不起诉3人,夯实冤假错案的“检察防线”。主动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办案衔接、有关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等机制,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门小组,专人办理,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10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9件9人,决定逮捕8人、起诉8人,出庭支持公诉了徐某斌、柯某等重大案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26件财产刑执行、21件刑事执行和18件监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违规情形依法予以监督纠正,纠正回复率100%。深入开展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对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26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违规情形20件。改进检察方式,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由定期专项检察监督向常态化检察监督转变。延伸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触角,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发展问题,助力其健康回归社会。 

  “深层”开展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强化对虚假诉讼、明显超标的执行等违法情形的监督,借助“外脑”促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水平。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04件。对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件,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超期审理、文书送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情形9件。对认为裁判正确及程序合法的90件案件决定不予抗诉。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办法,化解了80余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审判活动及执行的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好服判息讼工作。 

  “精准”上下功夫,做实行政检察。把强化行政诉讼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广泛宣传行政检察职能,健全案件线索发现和审查机制,努力强化弱项,补齐短板。理行政诉讼及执行25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不规范等情形15件。在对行政机关履职监督中提出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的积极整改,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以双赢共赢多赢理念为引领做好公益诉讼。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立法精神,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盯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共发现、梳理、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件,立案调查3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行政机关都已依法履职到位,形成了各级领导关注支持、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良好氛围。通过办案恢复被林地50余亩,修复破损城市主干道一千余平方米,查处了8名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皮条客”同时,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对3起利用电信互联网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打造未检亮点,依法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高检院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扫黄·护苗2019”专项活动,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介绍卖淫、强奸等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1件18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5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 利用现有办公用房,与共青团、教育、妇联等部门以及公益组织合作,建设茅箭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对受害和犯罪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辅导、观护帮教和困难扶助,帮助孩子们走出阴影、健康成长,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学校,组织300余人次学生到教育基地接受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已覆盖全区95%的中小学和3万余名学生。区检察院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委托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办案质效 

  稳步实施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我院已按8+1”模式有序运行。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的同时,积极构建起了刑事检察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并通过人员合理搭配,科学组建办案组织,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效。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做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内部监督,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检察得到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要求,办案数占全院办案总量的39%,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全面落实,列席审委会12次,对31件案件发表意见,对审判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在区委、区政府人力、财力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积极作为,主动探索创新权益保障机制,精简案件办理流程,做到案件精准量刑,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程序落地生效,实现案件办理高效化、权益保障规范化、量裁结果均衡化,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案件415459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以上 ,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无上诉、抗诉,既提高诉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又减少了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开展办案流程监控,从全年办理的案件中随机抽取64件进行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办案人员绩效考核。加强对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的审查,防止违规滥权。规范行使法律赋予的调查核实权,强化检察建议精准适用,检察监督效果和刚性得到增强。 

  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按照上级院提出的目标要求,以检察科技信息综合工程为依托,“三远一网”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代科技对检察办案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凸显 

  五、注重从严治检,锻造过硬队伍 

  我们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加大案例、网络化培训力度,有效利用上级院培训、领导干部上讲台、干警小课堂、检察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公检法联合研讨平台阵地开展全领域岗位练兵、多层次业务竞赛,在“学练赛”中培养业务骨干。 

  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压实压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高检院巡视“回头看”和省检察院巡视整改部署要求,着力解决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区院党组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巡察,全面彻底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注重开展警示教育,教育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接受各监督,增强司法公信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属于人民,在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梳理去年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整理归纳分类,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半年工作情况,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坚持赠阅《检察日报》、发送“检察手机报”、用好微信联络群,共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70余人次。 

  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在抓好内部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督意见。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及时调整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接受监督评议案件7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接受当事人及律师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69条,重要案件信息105同比增长15%;探索不起诉、申诉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邀请 115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以更加主动、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检察宣传工作,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同向发力,在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50余篇,讲好“茅检故事”,茅箭检察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连续第四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2019年,面对检察职能调整、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复杂形势和案件多、人力不足的困难,我们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区委、政府在人力、财力上给予我们极大的支持,取得的以上成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当前,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四大检察”业务工作不平衡的局面仍未改观,刑事检察缺乏“品牌”意识,所办案件“精品”较少;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对滞后;司法改革成效没有得到很好的彰显,在巩固和深化方面还有不少的工作要做;办案力量虽得到充实,但人员素能亟待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还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还有不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的潜在性、苗头性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改进。 

  2020年,区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区委和上级院的一系列新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茅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用心用力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作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学思践悟,通过强化理论提升政治自觉,通过深化认识提升法治自觉,通过明晰职责提升检察履职自觉,切实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到抓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全过程,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二是优化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举措。紧密结合实际,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紧紧围绕“两区一中心”战略、三大攻坚战、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任务,优化、细化、强化检察措施,持续开展服务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专项工作,认真落实新“鄂检十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尽职尽责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刑事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进一步做好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工作,助推社会治理。 

  四是落实落细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织法,做优刑事检察,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做强民事、行政检察,提升监督质效和影响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全面依法治区大局中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五是更深更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坚定不移地将司法改革推向纵深。 

  六是从严从紧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狠抓队伍专业化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抓好对检察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附: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一号检察建议”】指高检院于2018年10月针对校园安全、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的第1号检察建议。 

  【内设机构“8+1”】是指2019年6月湖北省检察院印发的《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茅箭区院设立第一、二、三、四、五、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等8个内设机构,另按高检院相关文件精神,基层院统一设置司法警察大队,简称“8+1”。 

  “三远一网”工程】指2019年省检察院提出的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完成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接访和工作网升级提速建设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