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2月26日在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7-12-26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6日在区九届人大次会议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郑 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抓一促”活动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致力建设五个茅箭,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对省、市院和区委的重要工作会议、重大工作部署,我们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大会学习领会精神。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区院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精准解读,切实保证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拼搏,继续前进,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定期向区委、人大报告工作。始终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以《专题报告》、《检察情况反映》等形式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今年以来,区委书记、区长先后3次深入到区检察院进行调研区委常委会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检察工作,并及时帮助解决了实际问题。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工作,今年以来,市、区两级人大先后院检察文化建设、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区政协视察了我院监所开展情况院各项业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是围绕中心加大服务力度。觉把制定检察工作思路和措施同区委工作发展决策结合,认真研究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和加强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针对茅箭区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十条意见,及时进行深入调研,出台了《服务辖区实体经济发展的12条措施》,与辖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大型企业建立“检企共建”联络点。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大川镇大川村开展“精准扶贫”活动,全年为该村提供帮扶物资和项目资金达10万余元,截止目前已按既定目标脱贫66户243人。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举措,建立了“一站式”阳光检务大厅,畅通信访渠道,诚心诚意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依法妥善处理信访案件77件次。 

  二、始终坚持严格履职,着力服务平安茅箭,不断进各项检察业务向纵深发展 

  一是积极促进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平安茅箭、法治茅箭建设,突出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2017年,共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76件432人;决定提起公诉12571395人。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坚决依法打击破坏环境、危害生态的刑事犯罪,对涉嫌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5件7人、公诉5件7人,为实现茅箭绿色发展、生态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移送法院起诉互联网金融类犯罪案件6件11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和轻微刑事案件刑诉和解机制,决定不批捕22人,决定不起诉20人。 

  二是持续推动反腐倡廉。在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始终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思想不乱,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今年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5件25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2件22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查办职务犯罪再创新高,实现区检察院历年来办案最好成绩。特别是在应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深挖查办医疗系统两个专案中,该线索经过市院梳理汇总并加强类案指导,带动全市检察机关在医药卫生领域,共查处市、县、乡镇三级12家医院贿赂案件20余人。在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次。加强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7次,开展案例分析16次,开展预防宣传19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76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加强刑事立案与侦查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方面,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监督立案22件22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2人。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8人,对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决定追诉47人。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与区法院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联席会议机制、重大执行案件监督协作机制等。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依法提出抗诉5件9人,法院已改判4件8人;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立案审查不服法院判决、裁定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0件,其中提请抗诉4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份,督促起诉2件。同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加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抓好对看守所的安全执法检察工作,通过口头或书面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44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次,提出超期羁押并纠正12件,提出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6次。 

  、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切实创新机制方法,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基本到位,内设机构形成司法行政管理局、批捕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部、职务犯罪侦查部、刑事诉讼监督部等六部一局格局。23名首批计入员额检察官、33名检察辅助人员、12名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搭建基本办案组织,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晰检察官权力界限与职责范围,已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全部纳入办案组,班子成员直接办理案件610余件。 

  二是不断探索创新案件办理机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按照证据规则审查、判断、运用证据,使“检察官联席会议”常态化,确保证据确实、充分,提高起诉质量,办理案件准确率达100%。注重创新办案机制方法,实现与公安机关成功联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专用通道。同时,在机关内部建立类案分流机制、轻刑快办提前介入机制、业务协办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等,不断提高司法效率,清理消化积案500余件,有效化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今年以来,批捕、公诉部门共办理批捕276件,公诉1257件,公诉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达180件,远远超出全市平均办案数量。 

  三是积极转化司法改革成果。深化检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轨道,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5条,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预约、辩护与代理服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960份。全面落实电子卷宗应用系统要求,查阅卷宗、律师接待等规范便利。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与辖区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办案协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共摸排深挖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件,其中1件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另1件正在审批之中。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77人,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五、始终坚持素质强检,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努力打造一支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两学一做”、“三抓一促”等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全院党员干警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央、省、市、区等领导同志的讲话以及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办好《道德讲堂》,切实增强了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政治理论、检察业务、信息化应用为重点,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20余人次。加强岗位练兵,广泛开展业务竞赛,共有6人在全市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表彰。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面向社会招录检察官助理3名,招录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7名,推荐3名优秀干警到上级院学习锻炼。 

  三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文化育检”作为载体,积极开展“基层检察文化示范院”创建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检察文化长廊、阅览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文体设施建设。办好检察内外网站、《茅箭检察》内刊、荣誉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等平台,为干警提供学习、交流、展示的现代化平台。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50余场次,干警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持续提升,逐步形成了具有茅箭特色、检察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检察文化理论体系。今年8月,区院被高检院、检察日报社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1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提名单位。 

  四是加强基层院建设。按照省院关于开展基层院“八化”建设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强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办案科技含量,侦查信息查询平台建设、电子证据固定、收集与研判效果良好。同时,全面打造未检工作团队,组建了“红杜鹃.阳光未来”未检工作室,建成了茅箭区未成年人心理矫护基地。该基地是十堰市目前设施、设置最全的心理咨询中心,也是中央综治办全国12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之一,也属我省唯一。与中铁十一局三公司联合探索建立未成年观护基地,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刑事犯罪嫌疑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强检务保障进一步规范支出科目、报销凭据、报销内容,扎实做好经费管理工作,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经纪律要求落实在经费管理环节。主动作为,积极向上级院争取支持,成功化解我院基建债务2900万元。全面完成公车改革,全院保留公车11 台,从总体上节约了开支。 

  各位代表,2017年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是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区院全体干警,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区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诉讼法律监督仍有一些薄弱环节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以及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重新面临厘清宪法定位和权力属性,职能调整与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8年检察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突出法律监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茅箭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致力建设实力、魅力、活力、人文、幸福茅箭,加快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促进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 

  二是强化宗旨观念,着力推进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是强化法治担当,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高精准打击犯罪能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坚守法治生命线;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四是强化创新理念,着力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诉、侦、审、辩关系;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机制研究细化和规范检察监督中发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努力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的无缝衔接。 

   五是强化严实作风,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政治建检,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坚持素能兴检,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规范塑检,着力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强基固检,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基层院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主动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动适应法治社会的需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为致力建设实力、魅力、活力、人文、幸福茅箭,加快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检企共建】检企共建活动是近年来检察机关服务辖区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检企共建,检察机关与企业进行合作,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强对企业预防警示教育、促进企业廉洁从业,共同提高企业廉政管理水平,防范违纪事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人民检察院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录入行贿犯罪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  

  未成年观护基地】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并预防其再犯,检察机关与辖区企业探索共建未成年观护基地,专门对涉诉、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为他们健康回归社会打下基础,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