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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字号:    】        时间:2021-03-02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服从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二)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依照案件管辖规定,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四)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办理属本院承办的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五)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六)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和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对检察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八)负责机关干警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及其他检察人员。(九)协同区委管理和考核本院检察干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本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十)负责本院财物装备和信息技术工作。(十一)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检察院有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法警队。 

  第二部分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20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6.6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6.59%;其他收入7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3.41%;上年结余(转)0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126.6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585.2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4.54%;项目支出541.37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5.4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3.0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3.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7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75%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201.6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5万元,增长1.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11名雇员制检察干警,劳务费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3.07元,同比增加24.67 万元,增长1.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7万元,同比增加10.33万元,增长7.75%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2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6.64万元;上年结余(转)0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26.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7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126.6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11名雇员制检察干警,劳务费增加。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585.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73.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1.7万元;项目支出541.3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7万元。 

  五、关于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1万元,下降10.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同比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增加0元。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11.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44万元,增长5.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办公费及福利费相应增加。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11.7 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7万元、电费29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9.7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万元。 

  (二)本年度无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指标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45万元,与之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资产已达到配置限额,预计无新增资本性支出;办案区改建项目拟使用预算外资金。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根据行政单位资产国产化的要求及2020度本单位部分资产已达到资产配置限额,故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为0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检察院预算中“检察听证室”建设进行重点说明,“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45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用于开展检察听证活动,确保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的案件中,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根据绩效总目标设置案件处理正确性、公开性两个长期绩效目标。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