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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不起诉公开听证,让我们感受到了‘办案+护企’的检察担当!

【字号:    】        时间:2020-06-28      

    

  本网讯 (通讯员 王竹筠)“对罗某某作不起诉,不但能够稳定企业职工就业,增强企业信心,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保民企、促发展的司法温情!”省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贾琼在听证会后说到。 

  近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罗某某、杜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受邀参加会议。 

  经查明,自2014年4月至2017年7月,罗某某、杜某某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向王某某等12名不特定对象借款共计人民币354万余元。2017年7月,因无法兑付本息,造成王某某等人实际损失共计149万余元。 

   

   

  茅箭区检察院审查后,了解到罗某某现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公司承接了数个重大民生项目,面临着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问题。对此,茅箭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审慎办理,一方面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一方面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最终促使罗某某主动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符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有利于企业及时复工复产。综合考虑罗某某的犯罪情节,茅箭区院认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罗某某当场宣读悔过书,表示认罪悔罪。同案犯杜某某系累犯,依法应当提起公诉。 

  会上,人民监督员、律师叶直根表示:“融资难是制约民企发展的一大难题,检察机关办案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不因办案简化而导致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倒闭的风险,值得称赞!”侦查机关代表也表示“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区别对待,释法说理充分,我们没有异议。” 

  今年以来,茅箭检察院一方面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坚持司法为民“八件实事”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秉持“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始终将司法办案与“护企促企”相结合,为更好地护航疫情下民营经济的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