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林)7月27日上午,茅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由我院提起公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30余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旁听,见证了此次庭审活动。
经查,现年31岁的王某来自襄阳市樊城区,于2015年10月29日来到十堰市人民路某酒店入住,后利用朋友王某某(已处理的同案犯)提供的伪基站设备,冒充建设银行95533客服,以积分兑现金为诱饵,发送了148037条含有钓鱼链接的手机短信,骗得赃款3396.94元人民币。
庭审中,公诉人紧密结合案件事实,利用多媒体示证、质证,依次向法庭展示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并就定罪和量刑分别发表了公诉意见,充分展示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过硬的出庭公诉能力。最后,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图为庭审现场
图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公诉人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辩论做到了高效、集中、有力。他们表示,此次零距离接触庭审活动,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程序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对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监督职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