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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还“跑路” 人民监督员为何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

【字号:    】        时间:2021-01-22      

  本网讯(通讯员  王静雯)“谢谢大家愿意相信我,谢谢检察官的不起诉!”2021年1月21日,得知茅箭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电话真挚地向人民监督员和承办检察官表感谢。 

  经查,陈某系茅箭区某餐厅的经营人,该餐厅自2017年12月份营业以来,因为经营不善,经济效益每况愈下,承诺给员工的工资也迟迟未能发出。“我们的工资拖欠2个月到7个月不等,大家都是打工的,就指着这点工资养家了!”在做笔录时,8名被欠薪员工也表达了自己的难处。 

  2018年9月,因拖欠8名员工共计10余万元工资,陈某不堪重负,更换手机号码后,遁至武汉。经茅箭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和区公安分局的多次劝说,才在2019年2月到案并支付员工工资1.5万元,随后,陈某又再次返回武汉务工。 

  虽然陈某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茅箭区院并没有对其一诉了之。 

  “我总想着早点挣着钱,就早点把拖欠的工资还了,可这段时间因为疫情的影响,实在是有心无力啊!”从对陈某的讯问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陈某的母亲身患重病,医院就是母子俩的第二个家,逃跑后的陈某过得并不好,母亲的医药费、拖欠员工的工资,都成为压在他心里的巨石。“我没有一天晚上睡好了觉,一闭眼,心里就跟放电影儿似的,我妈的药费单、每个员工拖欠的工资条,都清清楚楚地浮现在我眼前。 

  “起诉陈某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化解矛盾,解决当事人的真正诉求”承办检察官表示,能否顺利拿到工资,不仅关系到打工人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帮助欠薪人‘劳有所得’,是检察机关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要求、新期待的应有之义。  

  对此,茅箭区检察院一方面积极对陈某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付清剩余欠薪,另一方面,主动联系8名被欠薪员工,搭建沟通和解的桥梁,争取做到案结人和事了。日前,经过努力,陈某向现务工企业预支出两年的薪酬,还清了全部拖欠的工资,8名被欠薪员工也对陈某表示了谅解。 

  “鉴于陈某在提起公诉前已付清拖欠工资,情节轻微,且家中有病重的母亲需要照顾,故拟作相对不起诉。”1月21日,茅箭区院召开不起诉听证会,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的王勇、尤小莲两位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对陈某的实际家庭情况和积极赔付员工工资的具体做法进行说明,详细阐明了本案拟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两位人民监督员在听完承办检察官的介绍后,查阅了案件材料,一致表示:“承办检察官说得对,办案的目的不只是惩罚犯罪,还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同意检察院对陈某作不起诉的决定。